孩子避暑游玩受伤谁担责?法官提示暑期儿童活动注意安全

 2026-08-19    14  

央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(记者孙莹)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,暑期,家长们往往会带孩子出游、避暑,各地游乐园的水滑梯、水上乐园,以及一些有空调的室内运动场所,比如攀岩馆,都很受欢迎。去年暑假,9岁的小小(化名)因玩水滑梯被拖拽磕掉了门牙,9岁的琳琳(化名)从三米攀爬墙顶部坠落致胸椎骨折,这样的情况由谁担责?如何担责?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两个案例的审理情况,法官也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、经营场所提出了建议。

儿童水滑梯逆向攀爬被拉摔伤

9岁的小小与小文(化名)是同学,去年暑假跟着两人父母一起到一个水上游乐园游玩,两人从水滑梯滑道下方往上方攀爬,双方家长没有在意,就在小小爬到滑梯上部的时候,突然被小文从后方拉了一下,瞬间趴在了滑道上。

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王伟介绍:“其实玩的过程中,这两个孩子的家长都在。看了完整的视频,事发之前,这两个小孩就有从滑梯梯道逆向往上爬的情况,家长发现了没制止。然后原告小孩(小小)从梯道下部往上爬,爬到中上部位置的时候,另外一个小孩(小文)就从背后拉这么一把,原告小孩(小小)的脸就磕到了梯道上,导致门牙脱出和松动。”

拉人方担责70% 受伤方自担30%

双方监护人一起送小小到医院救治,经诊断为“左侧门牙全脱出、右侧门牙震荡”,回京继续治疗后,就损失赔偿双方未能协商一致,小小一方将小文和监护人起诉到法院,要求赔偿损失。

王伟说:“这个案子其实是比较清晰的,因为有监控录像,我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主要还是考虑一下原、被告的过错情况,原告过错、被告过错分别对后果有多大的原因力、多大的作用。被告拉了一把原告,导致原告面部磕到梯道上,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。同时,原告从梯道逆向往上爬,她的监护人发现后没有进行制止、管理,原告自己或监护人在主观上也存在一定过错。综合考虑这些情况,判决被告承担70%责任,原告自行承担30%责任。”

法院判决,小文一方赔偿小小医疗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、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00多元。

无任何保护措施3米攀爬墙坠落受伤 游乐场全责

另一起案例中,去年暑假期间,9岁的琳琳独自在经营性的游乐场体验攀爬墙项目,琳琳的监护人在游乐场的要求下没有进入场地。攀爬过程中,琳琳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器具,不慎从三米高的攀爬墙顶部坠落,造成胸椎压缩性骨折,伤情构成九级伤残。

根据现场监控,事发区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语;现场工作人员对其他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保护,没有对独自攀爬的琳琳进行保护。事故发生后,工作人员没有协助开展救治工作。之后,琳琳将游乐场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损失。

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吕江介绍:“儿童游乐场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,对未成年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,但其工作人员在明知攀爬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情况下,对独自攀爬的未成年人未进行保护,事发后也没有开展救助工作,未尽到安全防护、风险提示义务,存在明显过错,应对玲玲的损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法院判令游乐场赔偿玲玲医疗费、护理费、康复治疗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。”

法官:全力做好安全保障

法官提示,为未成年人快乐度过暑假营造轻松、愉悦、安全的良好氛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。未成年人的家长平时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,使用、靠近有安全风险的游乐设施时,要及时制止、纠正孩子追逐打闹、逆向攀爬等各类危险行为。

王伟说:“第一,要选择比较安全的场所,如果要带着孩子进入一些相对有危险性的场所,一定要注意小朋友的人身安全。第二,在人比较多的地方,一定要注意孩子尽量在自己视线当中,如果不得已要暂时离开孩子,也要把孩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,保证孩子安全。”

法官提示,暑假期间,公共场所经营者、管理者应合理控制人数,避免拥挤踩踏。针对儿童好动、身高较低的特点,在旋转门、电梯、玻璃护栏等危险性设施处张贴醒目的安全提示。

王伟说:“第一,要保障自己的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。第二,保障在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场所进行安全提示,由专人保护安全,提示可以是张贴的形式,也可以是循环播放录音的形式。第三,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事件,要积极进行救治,尽量减少未成年人的损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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